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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事实为依据――“功夫头”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辩护体会

作者:董志坚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2-11-29 11:02 浏览量:1686

以“功夫头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化州市影响较大的一个涉黑案件。同案被告18人,起诉罪名有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分罪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、强迫交易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开设赌场罪、赌博罪、诈骗罪、强奸罪。我作为起诉书第四号、实际判决第二号被告彭某胜的辩护人,参加了本案诉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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